上週發了 南部offer 文後,這一週我感覺到面試邀約少了很多。(但也不確定,因為我有點感冒,就沒有高調再投履歷或是公開履歷)
但我被錄用囉,之後要上班了!
我總是在證明:
得過憂鬱症、相關報導把名字公開在網路上,也找得到工作。
被資遣過也找得到工作。
一次戰高雄2間公司,也找得到工作。
有機會我也想試試 有前科 能不能找到工作。
我不斷的在用肉身證明:工作就跟拉雞一樣,隨便找隨便有,只有你要不要做而已。
我也不是什麼勞權鬥士,我對工作的要求,只要給我月薪4萬以上,固定12個月即可。什麼員工福利三節獎金、一年保障14個月、年終獎金,我都不在乎。
亞家科技的老闆開臉書公佈我個資,要同行不要錄用我。
我想跟資方說:來封殺我啊。你不用我,還有千千萬萬個公司等著用我。
我的熱情在這裡:高雄實體活動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