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華人如果沒有”正當”理由,對於要主動提出離職的行為其實不太敢做,甚至還會困擾到上ptt 工作版問大家「該用什麼理由提離職?」等等一堆小劇場。
我也能感受到一點點不安,因為整件事是因我發起的。(提離職的人)
今天一到公司,我先私下跟我最接近的主管說我要離職的事,雙方互動一下,讓他有個底,也能確定對方是抱著平靜的態度,還是憤怒的態度。
形式上提離職那些都是文件,跟真實的主管同事互動經驗才是真的。
我先把我最親近的主管當自己人,還跟他確認你有希望我什麼時候走最好嗎?或是跟他有關的工作還希望我做完嗎?確認完後,再往上跟更大的老闆提。
而因為我想走的心已經讓我「最近睡得很安穩」,所以我跟主管聊過後。當時老闆不在,但我就馬上傳訊息給老闆:「我想離職,有空能談談嗎?」
這裡的心態重點都不是自己,自己要離職不需要理由。正確(好的)心態是,站在別人的立場,為他們想。他們需要的是「越早知道某個員工要走,越早因應」。不論是要你工作做完再走、或是現在所有工作不要做了全數交接給別人、或是也不用交接了明天就離開、或開始補人。這些都是對方考量後的結果。
離職立場的談判
而若遇到公司覺得你是好員工,希望說服你繼續待。這時後才需要從「考慮對方」變成「考慮自己」。自己必須立場踩穩:勞基法就是規定我現在要離職了,交接期最多幾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