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烏規則

晚上8點在k中操場裡,我不敢置信我真的進來雄中了,而且是被畢業生帶去翻牆。偌大的操場裡,我看著教司令台、教室,跟旁邊的人聊八卦。

要回去的時候警衛門沒開所以我們又翻了出去。我問了一個非常一中的問題:如果我們走到門口要警衛放我們出去,會怎樣?

「會被犯私闖校園,送警局。」
刑法第 306 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、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

我問的是結果會怎樣,但是要不要遵守是另一回事。
陳興國文、文殷英文、莊青原數學、吳笛物理、邱博之化學。是我當年照著雄中雄女榜首補的單科老師而跟著所有名師系列。

吳笛曾說,他在建中時遇到一堆怪物。書上說插座的交流電是110伏特,手不要去碰以免會觸電。他同學就真的把手拿去接接看形成迴路,感受一下什麼叫「110伏特」的感覺。

出社會後只會遇到一些智障台大生,以守規則,在規則中贏得獎勵為榮的廢物。

但最能夠不甩規則的則是各地的一中,也才是我體內的自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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