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跟商家合作想辦活動,前置作業要去商家那裡拍影片當宣傳,結果約好了的時間沒出現。再約第2次,又失約。商家便留言:你自己在家拍影片就好了。
後來朋友再傳line過去,就沒有被讀了。
這個時候朋友看現在的氣氛這樣,而自己的訊息對方連讀也不想讀,很怕得罪對方。朋友想的是,那要找時間登門拜訪、帶飲料去道歉。
我知道後勸阻了。因為你這個舉動是單純自己的付出但沒有尊重對方。
因為活動已經沒有要辦,基本上就是不要再浪費對方時間了。
而你連續失約2次,信任盡失。人家不想讀你的訊息就是已經生氣了,想要「阻隔你」一陣子。這時你若強行出現在人家店裡,造成對方無法拒絕的局面,才是魯。
我發現那種8+9,或是只想到自己的感受的人。在自己做錯事,對方生氣後,總是想要自殘,自以為讓自己遭受些傷害能挽回對方的生氣。
醒醒吧,在傷害已經造成、事情已經做錯之下,你若還有心力與能量想做點什麼?你該做的是『好好反省自己,讓這次的錯誤下一次不要再出現』
要去知道原來我這樣做(對人家失約了2次會變成這樣),就是踩到底線、過頭了!下次請修正,要不然就是不要再搞什麼合作了。才是正確的修正道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