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國外科技媒體公司上班不代表能力比任何在國內的人強(轉自黃飛龍)

在國外科技媒體公司上班不代表能力比任何在國內的人強。

我以Facebook為例,FB和IG有這麼多厲害的研究員與設計師,每天實驗研究軟體的使用者經驗,寫一堆各種博士等級的策略。

但有哪一個設計成功了?

沒有!

只有抄Snapchat的Stories 、TikTok的短影片、Clubhouse 的語音聊天室(美國)…

所以請這麼多人,最後只是請人抄襲別人新創的東西而已啊?

(大老闆:「有沒有辦法把這個改一改,看起來像我們的自家產品的樣子?」

推出文案:「今天我們很興奮推出限時動態功能!相信大家會愛上這個設計!」)

而其他自己做的都沒有一個成功…

所以那些人員到底做了什麼?
做了超多的啊!但成功了什麼?

成功了什麼?

成功了什麼?

成功了什麼?

很多人看Youtube上一些台灣設計師說美國工作經驗,以為大家很厲害,我跟你說,蠢的人也是超級多。

UI和UX就是商業設計,沒有什麼很偉大,沒有極為深奧的地方,甚至根本不用上學校學。

心理學的應用與軟體的網路上都能學,而且每一刻還要跟著軟體一起更新才跟的上時代。

今天流行的,明年打開來都覺得過時了,
比你去快速時尚買的衣服還快過時。

實話實說,大家能力真的都差不多,
真正有能力的人是出去創業科技公司的人。

要學習的對象應該是找:
創科技公司,將創意透過設計成為真實產品,你要找能夠啟發你「宏觀靈感與視野」的人,而不是因為他的公司大小斷定他的能力。

本文轉自『黃飛龍』臉書(但本人已隱藏此社論)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HuangFeiLu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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